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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2001]98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聚碳酸酯胶粒等产品有关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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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21:45:30
信息简介: 近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支持聚碳酸酯胶粒等14种产品出口退税的函》(外经贸技二函[2001]49号)称,经该部和科技部组织专家评定,两部认定聚碳酸酯胶粒、PC/ABS混合胶粒等产品属于高新技术产品,要求将其增列入《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并按有关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法规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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