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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劳社厅函[2002]52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对军队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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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21:43:32
信息简介: 军队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应按照规定如实提供职工人数、缴费工资基数等情况。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军队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的参保人员名单和缴费工资等情况,为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办理参保手续、建立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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