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海关总署公告[2002]14号 海关总署关于对租赁的进口货物征税的有关问题的公告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海关总署公告[2002]14号 海关总署关于对租赁的进口货物征税的有关问题的公告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2 21:40:36
信息简介: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同意,自2002年7月15日起,海关对分期缴纳税款的租赁进口货物,按各期付税时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该进口货物所适用的税率计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此前已按租赁进口货物原进口时所适用的税率征收的税款不予调整。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