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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2002]7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甜菜粕准予退税的批复[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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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21:39:34
信息简介: 你局《关于对我区已征税甜菜粕出口退税的请示》(新国税发[2002]61号)收悉。经研究,对出口甜菜粕有关退税问题,批复如下: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的有关规定,甜菜粕属于征收增值税的产品,应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因此,对出口的甜菜粕准予按13%的退税率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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