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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税[2002]12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部分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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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21:39:20
信息简介: 对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企业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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