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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税[2011]5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员工制家政服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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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21:33:36
信息简介: 家政服务企业应将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第九条的规定,与其他收入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免征营业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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