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关于转发《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转发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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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转发《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转发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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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2 21:32:59 |
| 信息简介: | 矿业权出让收益征缴管理按照《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非税收入征收职责划转实施意见的通知》(甬财综〔2021〕1262号)、《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甬税发〔2021〕58号)等文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