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税函[2011]647号 国家税务总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对中央单位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实行审核前公示相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国税函[2011]647号 国家税务总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对中央单位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实行审核前公示相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2 21:32:20
信息简介: 严格执行备案制度。各省国税局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210号)有关规定,将本年度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实行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情况,于年度终了后1个月内报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备案。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