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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人社厅发[2011]113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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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21:31:41
信息简介: 具有与我国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双边或多边协议(或协定,以下简称协议)国家国籍的就业人员,在其依法获得在我国境内就业证件3个月内提供协议国出具参保证明的,应按协议规定免除其规定险种在规定期限内的缴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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