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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企[2011]477号 财政部关于规范企业应付工资结余用于企业年金缴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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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21:30:56
信息简介: 企业职工上年年平均工资不超过同期当地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如果是中央企业,其企业职工上年年平均工资不得超过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除应付工资结余外,企业为职工年金的缴费总额在工资总额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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