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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土资厅发[2012]3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统计直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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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21:30:36
信息简介: 直报系统2011年12月起正式启用。自2012年度起,每季度后第一个月的15日前由省级征管部门将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征管部门填报并经审核的本季度数据通过直报系统报部,年度数据随第四季度数据一并报部。各省级征管部门要组织做好本区域内市(地)、县(市)级征管部门的统计直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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