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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农改[2012]3号 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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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21:26:28
信息简介: 地方政府是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工作的责任主体。省级(含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人民政府或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要统筹安排全省的化债规划和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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