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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预[2012]65号 财政部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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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21:25:06
信息简介: 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款中退税部分由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资金从中央金库统一支付。从2012年起,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010105项“改征增值税出口退税”下增设01目“改征增值税出口退税”。具体科目及说明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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