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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厦税政一[1994]38号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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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21:24:14
信息简介: 根据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购进免税农业产品的买价,仅限于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现反映一些农业生产单位销售自产农产品,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为了简化手续,对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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