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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厦税政一[1994]57号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痱子粉、爽身粉、厢式货车征免消费税问题的通知[条款失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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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2 21:24:14 |
| 信息简介: | 由干作改装小客车之用的厢式货车,本身也具有一定的“小客车”的特点和功能,且改装简便易行,因此为了平衡税收负担,堵塞税收征管中的漏洞,对企业生的微型厢式车,无论其名称如何,均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