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沪地税地[2007]45号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共交通车船免征车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沪地税地[2007]45号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共交通车船免征车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8-31 17:36:42 |
| 信息简介: | 根据《上海市车船税实施办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车船税暂行条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03号)规定,经商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市港口管理局,现对用于本市范围内公共交通线路营运的车辆、渡船减免车船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