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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税总函[2013]32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消费税退税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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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21:14:24
信息简介: 在第336项“6.3非居民企业个人所得税”下增设第337项“7.1成品油消费税退税”,口径同《入库税金明细月报表》中“二、成品油消费税退税”,税收月快报任务不再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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