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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沪国税征[2007]47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纳税人申报资料报送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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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8-31 17:36:36
信息简介: 纳税人采用上门纸质申报方式的,除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纳税申报外,还应当于每月15日前,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同一所属期的纸质财务会计报表及本通知规定的其他纸质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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