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税总函[2014]550号 国家税务总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税总函[2014]550号 国家税务总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2 21:12:23
信息简介: 自2015年第一季度起,由税务总局负责实施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4类产品,每季度集中采购一次。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将根据各省国税局采购计划,灵活选择公开招标、询价等采购方式,不断提高批量集中采购质量和效率。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