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组通字[2014]42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组通字[2014]42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2 21:11:30
信息简介: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仍然不足的,上级党组织要从留存的党费中适当拨补。党员交纳的党费,可根据企业规模、党员数量等具体情况,全额或大部分返拨给企业党组织,用于开展党的活动。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