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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税总所便函[2015]17号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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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21:08:52
信息简介: 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立即可以行权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实际行权日该股票的收盘价格)与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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