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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银监办发[2015]32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信托业保障基金筹集和管理等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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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21:07:11
信息简介: 资金信托对应认购的保障基金,按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区分融资性信托和投资性信托。对于融资性资金信托,由融资人或用款人委托信托公司认购;对于投资性资金信托,信托公司可以根据与信托当事人的约定,将认购保障基金作为信托财产投资组合的一部分,由信托公司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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