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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税管函[2021]59号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2021—2030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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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9:09:07
信息简介: 对分期纳税设备,在分期纳税期间海关不征收增值税的滞纳金。逾期未办理纳税手续的,海关应按分期纳税方案按时出具税单,并自税单注明的纳税期限届满之日起按日征收税款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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