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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关总署第250号令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的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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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9:09:03
信息简介: 海关收集的物证、书证应当是原物、原件。收集原物、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拍摄、复制足以反映原物、原件内容或者外形的照片、录像、复制件,并且可以指定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原物、原件予以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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