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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66号 海关总署关于实施放宽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申报时限等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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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9:04:43
信息简介: 对实施加工贸易账册管理的企业,因出口成品品质、规格或其他原因需办理成品退换手续,无法在同一核销周期(年度申报周期)内完成的,经企业书面申请海关同意后,企业可在同一账册项下跨核销周期(年度申报周期)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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