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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99号 海关总署关于推进《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无纸化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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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9:00:44
信息简介: 企业在向内地海关办理内地、香港陆路货运车辆(含货运空车)和所载货物各项通关监管手续时,无需提交纸质《载货清单》。《载货清单》的其他相关事项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42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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