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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1996]56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支线维护费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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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8:42:55
信息简介: 你省煤炭生产企业用自备铁路专用线运输煤炭取得的“铁路支线维护费”是在销售煤炭环节收取的,属于增值税条例规定的价外费用,因此,应按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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