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税发[1996]210号 国家税务总局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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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税发[1996]210号 国家税务总局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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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2 18:41:58 |
| 信息简介: | 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10月17日发布了《关于适用<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6]30号,以下简称解释),为办理发票犯罪及相关涉税刑事案件提供了具体依据,对进一步遏制此类不法活动,保证新税制的顺利实施具有重大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