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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税字[1996]9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线脱险搬迁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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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8:41:25
信息简介: 三线脱险搬迁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销售给出口企业和市县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不适用先征后返办法。返还的税款必须专项用于三线企业调整改造,不得挪作它用,也不计入企业利润计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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