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财税字[1997]2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7年计划内进口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进口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财税字[1997]2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7年计划内进口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进口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2 18:39:27
信息简介: 中国阿拉伯化肥有限公司进口的16万吨磷酸,南京化学工业公司进口的2.5万吨磷酸,大连化学工业公司进口的3.5万吨磷酸,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这些进口磷酸专项用于复合肥生产,如有买卖或移作他用的行为,应按规定全额补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