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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税政字[1997]1号 财政部关于海南省境内中央企业所得税征收问题意见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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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8:38:48
信息简介: 为贯彻执行分税制的财政管理体制,维护税收政策的统一性,公平地区间的税负,你省境内中央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征管和收入归属,应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执行。凡未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的,应自1997年1月1日起,严格改按全国统一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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