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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关总署令第61号 海关总署关于残疾人专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法规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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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8:38:33
信息简介: 批量进口本办法附件一所列残疾人专用品,进口单位在进口前应提供用途说明等文件,向所在地主管海关申请,经所在地主管海关审核同意后,出具《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三联单)通知进口地海关办理免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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