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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京财税[1997]551号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等有关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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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2 18:38:27 |
| 信息简介: |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30号《关于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7]37号《关于军队开展生产经营继续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7]38号《关于部分行业、企业继续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7]39号《关于对饲料工业企业和对外承包公司的境外收入恢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等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的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