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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纳税人承包以工代赈工程行政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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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8:38:25
信息简介: 在税制改革前,一些地区对以工代赈工程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减免税照顾。税制改革后,这些减免税政策已经取消。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税行条例》的规定,对纳税人承包以工代赈工程,如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应按税收法规的统一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得再给予减税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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