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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1997]3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征管改革中严禁向纳税户强制推销电子产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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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8:37:44
信息简介: 各地在推广使用税务电子产品时,要注意做好纳税户的思想工作和舆论宣传工作,坚持自愿的原则,使之既有助于征管改革,又便利纳税户,严禁强制推销。推荐的产品要保证质量,价格公道。税务机关不要自行经销,更不得从中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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