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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函[1997]48号 国务院关于《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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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8:37:11
信息简介: 区内企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置帐簿、编制报表,凭合法、有效凭证记帐并进行核算,记录有关进出保税区货物和物品的库存、转让、转移、销售、加工、使用和损耗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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