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署办税函[2024]12号 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海关税收服务 助力外贸质升量稳有关措施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署办税函[2024]12号 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海关税收服务 助力外贸质升量稳有关措施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2 17:38:02
信息简介: 对于符合有关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货物,因紧急进口等原因而缴税进口的,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减免税申请人可向海关申请补办减免税审核确认和相关税款退还手续。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