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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科发火[2013]529号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试点工作期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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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7:26:46
信息简介: 根据国务院对《科技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示范区先行先试相关政策延长和扩大试点工作的请示》(国科发高[2012]919号)文件的批复,同意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试点工作期限延长3年,从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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