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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办发财字[2013]77号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请认真做好广播影视服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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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7:26:43
信息简介: 适当调整经营策略,合理选择上下游合作伙伴。广播影视单位应在总结分析税改对自身税负变化影响的基础上,采取合理化分工方式,细化业务流程。在选择上下游合作伙伴时,要考虑营改增变化因素,适当调整定价策略、营销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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