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财税[2017]20号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财税[2017]20号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2 17:08:57
信息简介: 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到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票据缴销手续。以前年度欠缴的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足额征收,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