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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条款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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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2 17:05:18 |
| 信息简介: | 饲料,是指用于动物饲养的产品或其加工品。具体征税范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39号)执行,并包括豆粕、宠物饲料、饲用鱼油、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