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重国税发[1997]3号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跨区、市、县搬迁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问题的通知​​​​​​​[条款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重国税发[1997]3号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跨区、市、县搬迁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问题的通知​​​​​​​[条款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2 16:58:41
信息简介: 《注销税务登记清税证明书》(附件一),为市局征管处目前使用的表格,请向征管处领用。《纳税人跨区搬迁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及当期待扣税金抵扣表》(附件二),由各区市县局按市局统一格式自行印制。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