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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重国税函[1997]12号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职工冬季取暖补贴等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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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2 16:58:39 |
| 信息简介: | 企业的职工宿舍修理费税前扣除问题:对收取的房租已作应纳税收入或已冲减企业的管理费用的企业,其发生的职工宿舍修理费,按照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相关性原则,也可以在税前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