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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地税发[1997]117号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制发地方税务发票监制章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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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6:58:35
信息简介: 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地方税务局的发票监制章由重庆市地方税务局按目前的行政区域冠上“重庆”统一制发。原重庆的区、市、县(含市局、市局直属征收分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仍按重地税发[1995]29号文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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