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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商资函[2017]515号 商务部 交通运输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外汇局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三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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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6:54:57
信息简介: 经商相关部门同意,自贸试验区第三批改革试点经验包括“会展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进口研发样品便利化监管制度”“海事集约登轮检查制度”“融资租赁公司收取外币租金”“市场主体名称登记便利化改革”等5项内容,将向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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