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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1997]5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免、抵、退”税情季报表》参数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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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6:41:28
信息简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7]5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该文附件三: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免、抵、迟”税情况季报表的参数文件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从1997年10月开始上报三季度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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