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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高检会[1997]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撤销税务检察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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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6:41:26
信息简介: 今后税务部门查办的涉税违法案件,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涉税犯罪案件需要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须经省级以上检察机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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