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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税字[1997]12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人民防空工程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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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2 16:40:53 |
| 信息简介: | 为了支持我国人民防空事业的发展,凡国家人民防空部门与外商共同投资举办,从事我国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改造投资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规定,可认定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对其取得的租金收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税收优惠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