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财税字[1997]18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恢复征收印花税问题的补充通知[条款失效]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财税字[1997]18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恢复征收印花税问题的补充通知[条款失效]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2 16:39:30
信息简介: 铁道部层层下达的基建计划,不属应税合同,不应纳税;铁道部所属各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之间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属于应税合同,应按法规纳税;但企业内部签订的有关铁路生产经营设施基建、更新改造、大修、维修的协议或责任书,不在征收范围之内。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