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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外函[1998]4号 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外国石油公司采用产量法计提折旧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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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6:38:50
信息简介: 目前,我国海上的中、小型油田,有的生产期不足六年或者生产期虽然超过六年,但经济效益比较差,按直线法计提开发费用,存在开发投资不能完全回收的问题。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允许外国石油公司按产量法计提开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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